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4:2018年,全省考核区县的12个市州,有9个没有按照中央要求,重点考核限制开发区域的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规模质量、土壤环境治理、生态产品价值、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执行等相关指标,反而继续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工业、财政收入等经济指标。尤其是庆阳、陇南、张掖、金昌等4市,长期不严格落实国家对限制开发区域不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工业等指标的要求,GDP“紧箍咒”迟迟卸不下来。
整改目标: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建立差异化绩效考核评价体系,限制开发区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和内容更加科学合理,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进一步发挥,各级领导干部正确政绩观牢固树立,真正卸下GDP“紧箍咒”。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责任单位:天祝县委组织部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相关考核要求,结合本县实际,修订完善了全县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办法,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着力营造担当尽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二是严格按照考核相关规定做好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工作,持续加大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文明赋分权重。三是明确地区生产总值、工业发展、固定资产投资、农产品生产、财政投入、城镇化率等指标不纳入考核。
整改结论:一是紧紧围绕六项重点,突出政治素质考核、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考核、作风建设考核、党建工作考核,加大对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成效、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指标的考核权重。二是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精神要求,规定县直各部门、各单位未经县委同意或无文件政策依据的,不得自行设立纳入政绩考核的内容和指标。三是修改完善2020年天祝县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评价指标,污染防治工作赋分乡镇由2019年的9.5分提高到10分、部门(单位)由2019年的3.5分提高到4分,加大了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文明赋分权重。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天祝县生态环境分局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月9日至2021年1月13日,共5天。
受理部门:天祝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5-3121031
联系地址:天祝县生态环境分局
中共天祝县委组织部
2021年1月9日